一般为每公斤169元或其他等值货币。可见,只有货物比较贵重,才有必要声明价值,并缴纳声明价值附加费。
(2)国际空运声明价值附加费如何计算?
声明价值附加费=(整票货物的价值-货物毛重×RMB169元/千克)×附加费费率
注意:
(1)货物毛集装器(ULD)的重量;
(2)声明价值只针对整票货物(即一个航空运单项下的货物)——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声明价值。
(3)声明价值附加费费率一般为0.75%;
比如:一票货物总毛重100千克,其价值为30000元。每千克价值=30000/100=300元——远远超过了承运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额169元/千克。为了万一在货物损毁时能够得到承运人的相当于货物价值的赔偿,就必须声明价值30000元,并缴纳声明价值附加费=(30000-100*169)*0.75%=98.25元。这个费用相当于买一个保险。
一般也会规定声明价值附加费的最低收费标准,比如最低20元。如果计算得到的附加费不到20,就按照最低收费20来收。
(3)什么货物需要向承运人声明价值?
贵重货物才需要声明价值,比如手机、相机等中高档电子产品,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。只要每公斤的价值超过200元人民币的,都应该声明价值。当然,声明价值不是强制的。有的可能会对比较贵重的但是货主又不想声明价值的货物,要求货主出具《非贵货保函》。
其实,凡是没有声明价值的,都会在航空运单“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”一栏注明“NVD”——即No Value Declared(没有货物声明价值)的缩写。
(4)为什么要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?
因为办理了声明价值的货物,就要对其进行特殊照顾,成本会有所增加,承运人于是通过收取附加费的方式弥补这方面的成本支出。虽然需要额外支付费用,但是如果是贵重物品,飞捷腾达(FJTD)还是建议客户办理一下货物声明价值,这样会更有保障——因为会对其特殊照顾,可以降低损毁和遗失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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